广大教职员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精神,现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时间为3月1日—6月30日(星期日),3月1日至20日(星期三)办理申报需要提前预约,或在3月21日(星期四)至6月30日(星期日)随时办理,无需预约。
二、办理方式
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按照程序操作(附件1)。
三、注意事项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五)我校“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时已按在校收入进行税收优化,汇算清缴时计税方式选择“单独计税”,无需“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如存在除我校以外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请根据收入情况自行选择计税方式;
(六)申请2023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以前年度汇算应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先办理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再依法申请退税。
四、咨询方式
北碚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四楼管理2室(天生新村132号):陶恒,68299372;
威廉希尔williamhill官网财务部人员经费科:徐永亮 ,68253639 ;薛晓琳,68366550;
荣昌校区财务服务大厅:冉敏燕,46751501。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